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宇宙星球 #8

8.当他们被告知,主

8.当他们被告知,主曾在我们地球上披上人身时,他们沉思了一会儿,然后说,这是为了拯救人类。

属天的奥秘 #5351

5351.“约瑟给长

5351.“约瑟给长子起名叫玛拿西”表属世层里面的一个新意愿及其性质。这从“玛拿西”的代表清楚可知,在圣言中,“玛拿西”是指属世层里面的属灵良善,因而是指一个新意愿,如下文所述。这个名字还暗示了该良善,或这个新意愿的本质。“名”暗示了这种本质,这一事实从给其他人所取的名字也可以看出来。每个名字都伴随着对性质的解释,如下面这句话就对“玛拿西”这个名字给出了解释,即“因为神使我忘了我一切的困苦和我父的全家”。这些话描述了“玛拿西”所表示的性质。此外,当经上说“起名”时,意思是,这个名字本身就包含这种性质,因为“名”和“起名”表示性质(参看144, 145, 1754, 1896, 2009, 2724, 3006, 3421节)。
  起名为玛拿西的长子之所以表示属世层,或那里新意愿里面的属灵良善,是因为该良善实际上是教会,或变成教会之人里面的长子;而真理并非长子,尽管它看上去好像是长子(352, 367, 2435, 3325, 3494, 4925, 4926, 4928, 4930节)。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:人的意愿优先于他的理解力;因为人意愿中的渴望是构成他生命的主要成分,而其理解力中的观念对它们来说是次要的;他照其意愿的渴望行事。从意愿发出之物对那些通过重生从主那里接受一个新意愿的人来说,被称为“良善”,而对那些不想接受它的人来说,则被称为“邪恶”。从理解力发出之物对重生之人来说,被称为“真理”,而对未重生之人来说,则被称为“虚假”。然而,由于若不通过人的理解力,就不可能知道他的意愿(事实上,理解力是意愿所拥有的外在形式,或意愿所取、能使它为人所知的外在形式),所以人们以为从理解力发出的真理是长子。但这无非是表象,原因如前所述。
  过去的争论,即:作为信之本质的真理是教会的长子,还是作为仁之本质的良善是教会的长子,便由此而来。基于表象得出结论的人声称真理是长子,而不基于表象得出结论的人则承认良善是长子。这也解释了为何如今人们使得信成为教会的首要和绝对的本质元素,却使得仁成为教会的次要和非本质元素。但人们因声称唯独信使人得救而陷入了比古人还要深的错误。在教会,“信”表示教义的一切真理,“仁”表示生活的一切良善。诚然,他们称仁及其行为是“信的果子”;然而,当人们相信人能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因着信而得救,无论他之前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时,谁会相信这些果子对得救有所贡献?此外,当人们利用教义将信与行为,即仁之产物分开,声称唯独信使人得救,无需善行,或声称属于生活的行为丝毫无助于得救时,谁还会相信这些果子对得救有所帮助?唉!这是什么样的信仰!这是什么样的教会!人们爱慕死活,却弃绝活信;然而,无仁之信如同没有灵魂的身体。众所周知,没有灵魂的身体会从视线中被移除,并被丢弃,因为它发臭;在来世,无仁之信就是这样。凡持有所谓无仁之信的人都在地狱;凡拥有仁爱的人都在天堂。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会保留下来,而他的教义不会保留,除非这教义源于他的生活。
  从圣言的其它经文说明“玛拿西”表示属世层里面的新意愿,或也可说那里的属灵良善,不如说明“以法莲”表示属世层里面的新理解力,或那里的属灵真理来得容易。尽管如此,从“以法莲”的含义也能推断出“玛拿西”的含义;因为在圣言中,当二者一起被提及时,这一个表示良善,那一个表示真理。因此,从稍后关于“以法莲”的论述可以看出,“玛拿西”表示属世层里面的属灵良善,这良善就是新意愿的本质。
  

属天的奥秘 #8705

8705.“将事件带

8705.“将事件带到神那里”表调解和代求。这从“将事件带到神那里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当论及神性真理时,“将事件带到神那里”是指与神性本身进行调解,并代求,因为进行调解和代求的人会把事件带到提供帮助者那里。调解和代求是神性真理所作的工,因为神性真理离神性良善,也就是主自己最近。神性真理之所以离神性良善,也就是主最近,是因为它直接从主发出。既然机会来了,那么就在此阐明主的调解和代求是怎么回事。那些以为三个位格构成神性,然而又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位神的人按照圣言的字义,对调解和代求没有其它概念,只是认为主坐在祂父的右手边,与祂交谈,如同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交谈,将人们的祈求带到父这里,并请求父为了祂的缘故而赦免并施怜悯,因为祂为人类忍受十字架之难。这就是每个简单人从圣言的字义所获得的关于调解和代求的概念。
但是,要知道,字义适合简单人的理解水平,好叫他们能被引入更内在的真理,也就是真理本身。因为简单人对天国没有其它任何概念,只是认为它如同地上的王国,对父和主也没有其它任何概念,只是认为父如同地上的王,主如同王子,就是王位的继承人。简单人就有这样的概念,这一点从主的门徒自己对主国度的概念很明显地看出来。因为一开始,他们和其他犹太人一样,也以为主既是弥赛亚,那么将是地上最大的王,会把他们提升到荣耀的巅峰,在全世界所有民族和人民之上。但当他们从主自己那里听说,祂的国不在地上,而是在天上时;他们只会认为祂的天国完全就像地上的王国。这也解释了为何雅各和约翰问,在祂的国里,这一个要坐在祂右手边,那一个坐在祂左手边;而也想在那国里为大的其余的门徒都很生气,彼此争论他们当中哪一个要在那里成为最大的;由于这种观念在他们心中根深蒂固,无法被根除,所以主只好对他们说,他们要“坐在十二个宝座上,审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”(参看马可福音10:37, 41; 路加福音22:24, 30; 马太福音19:28)。但他们那时不知道主所说的“十二宝座”、“十二支派”和“审判”究竟是什么意思。
由此可见人们对主与父的调解和代求持什么样的观念,这些观念是从哪里来的。但是,了解圣言内层真理的人对主的调解和代求持有完全不同的观点,即:主代求不是如同世上的儿子向王父代求,而是如同宇宙之主向祂自己代求,如同神独自一人代求,因为父与祂不是二,乃为一,如祂自己所教导的(约翰福音14:8-11)。祂之所以被称为“调解者(即中保)”和“代求者”,是因为“儿子”表示神性真理,“父”表示神性良善(参看2803, 2813, 3704节),调解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,因为通过它才能进入神性良善;神性良善就像太阳的火,是不可靠近的;但神性真理就像太阳发出的光,是可靠近的;它为一个人的内眼,也就是信之眼,提供了进入神性良善的方法和渠道(8644节)。由此可见何为调解和代求。
有必要进一步说一说主自己作为神性良善本身和天堂的太阳本身,是如何被称作“父的调解者(中保)和代求者”。当主在世时,在完全得荣耀之前,祂是神性真理;因此,那段时间是有调解的,祂求父,也就是神性良善本身(约翰福音14:16, 17; 17:9, 15, 17)。但祂的人身得荣耀之后,祂就被称作调解者(中保)和代求者,因为没有人能思想神性本身,除非他把祂想象成一位神性人(Divine Man);任何人更不可能通过爱与神性本身结合,除非祂被想象成这样。任何人若不把祂想象成一位神性人而思想神性本身,其观念就缺乏确定性,一个不确定的观念不是一个观念。或者,为了想象神性,他可能会思想可见的宇宙无止境的延伸,或以模糊而告终。这种观念与自然崇拜者的观念密不可分,也会掉入自然界,从而不再是对神性的观念。由此明显可知,具有这种观念的人不可能通过信或爱与神性结合。一切结合都需要一个对象,而结合的实现取决于这个对象的本质。因此,就神性人身而言,主被称为“调解者(中保)”和“代求者”,尽管祂与自己调解,向自己代求。神性本身无法以任何观念来理解,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:
从来没有人看见神,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。(约翰福音1:18)
又:
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,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。(约翰福音5:37)
然而,一个值得注意的是,凡出于自己,或出于血气思想神的人都对祂没有确定的想法,也就是没有任何确定的观念;而那些不出于自己,也不出于血气,而出于灵思想神的人对祂则有确定的想法,也就是说,他们以一个人的形状来想象神性。天上的天使便以这种方式思想神性,古代的智者也以这种方式思想祂。此外,每当神性本身向他们显现时,祂就显为一个神性人;因为经过天堂的神性是一个神性人。原因在于,天堂是一个大人,这在许多章节末尾已经说明。由此可见世上的聪明是什么样,天上的聪明又是什么样。也就是说,世上的聪明把人身的观念除去了;结果,他们的心智和神性之间没有调解,所以他们有浓厚的黑暗。而天上的聪明则具有人身里面的神性的观念;因此,主对他们来说,就是调解或中保,他们的心智由此而有了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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